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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的监督体系有哪些

2024-05-0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债券-监管监管体系;中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根据市场、债券类别和业务环节;作为中国债券市场的总托管人,**结算公司接受三方;

债券-监管监管体系

中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根据市场、债券类别和业务环节不同进行分别监管。

作为中国债券市场的总托管人,**结算公司接受三方监管,在业务上受央行和财政部监管;在资产与财务管理上受财政部监管;在人事和组织机构上受银监会领导,并接受其定期审计。此外,如参与集中性交易市场业务,根据《证券法》还受证监会管辖。

一、金融监管机构的功能分类。

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

1.中国人民银行

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剥离商业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是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实行总分行制,其分支机构按照总行的授权,负责本辖区的金融调控、货币政策执行职能,不负责为地方经济发展筹集资金。在总行和分支机构之间,银行业务和人事干部实行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地方政府需保证和监督央行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但不能干预央行的职责。国家外汇管理局是中国人民银行代管的国务院直属局,代表国家行使外汇管理职能,其分支机构与同级中国人民银行合署办公。

2.银监会

根据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设立银监会,2003年4月28日,银监会正式挂牌。银监会的成立,标志着银行监管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有利于银行业监管水平的提高。同时,将银行监管职能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有利于人民银行履行宏观调控职能,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

银监会整合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作为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银监会将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托公司、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银监会既要防范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也要防范个别银行机构的非系统性风险,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银行业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统一编制并按规定公布全国银行业数据、报表,通过各种手段监管和审批各个银行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准入、业务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等。

3.证监会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1997年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1998年4月,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与中国证监会合并。经过这些改革,基本形成了集中统一的全国证券监管体制。1999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

2004年8月修订的《证券法》规定,证监会的职责是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对证券的发行、交易、登记、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以及中介公司等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等。

4.保监会

保监会于1998年11月成立,是全国商业保险机构的主管部门,为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09年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监会的职责是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拟定保险业规章制度,发展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批监管保险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分立、经营变更、解散以及破产清算等;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制定保险从业人员及其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统一编制并按规定公布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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