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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一般要多少份才可以?

2024-05-05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借条一般只需要一份,具备债权人和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借款日期等要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写借条时应清楚标明双方全名、借款金额、借款期限、还款日期、利息等约定,并有借款人亲自签字。根据《民法典》,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能以诉讼时效期满为由抗辩,已自愿履行的不能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对于借条一般要多少份才可以?

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以的。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二、写借条的格式有哪些?

写借条格式: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借条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结语

写借条时,应清楚记录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全名,借款金额的大小写,借款期限和还款日期,利息的具体约定,借款本息的偿还时间和方式,以及借款人的签字。根据《民法典》,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计算起点是权利受损害之日起。如果债务分期履行,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开始计算。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请求权,诉讼时效从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从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满为由抗辩,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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