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归属于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管理。原来餐饮业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后来机构改革,单独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来负责监管市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