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创立劳动者关系。因此,自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即为企业的职工,企业必须员工缴纳社保费,且在员工为企业职工时间内均该交纳社保。因此,不管员工是月末入职或月初请辞,当月都应为员工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