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逮捕案件进行审查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复杂案件可延长一个月。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不批准逮捕时需说明理由并通知公安机关。
法律分析
检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审后侦查期不超过2个月。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的侦查期限是否存在限制?
取保候审后,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期限存在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在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一般情况下,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然而,如果案件复杂或特殊情况下,侦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能超过一个月。这样的限制是为了保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侦查期限过长导致的滥用职权或侵犯人权的情况发生。因此,取保候审后检察院的侦查期限是存在一定限制的。
结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但在复杂案件或特殊情况下,可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这一限制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或侵犯人权的情况发生。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以确保侦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