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财产等,还包括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养老金等特殊渠道收益。离婚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该方财产。如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时没有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置
夫妻离婚时,对于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第一点是工资和奖金,这部分应该是大多数人都认同也知道的共同财产,再有夫妻关系的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的福利补贴都是共同的财产,这一点很好理解也很常见。
第二点是从生产或者经营产生的收益,这一点和工资还是有区分的,这是指如果在夫妻存续期间,不管是谁产生的收益都要算作共有财产,就算是只有一方参与生产,但是还是要算作双方的财产。
第三点是知识产权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在普通家庭一般不会产生,所以经常会被忽略,但是其实也有很多家庭会牵扯到这个方面,在夫妻期间产生了一些知识产权的相关收益,无论是哪一方产生的都算作是共有财产。
第四点是关于继承和财产这部分,这部分基本上是所有人都会面对的,如果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规定,就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就算是还没有实际占有,但是已经发生了继承,也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第五点就是除了上述可以很明确表达出来的财产,对于其他特殊渠道收益来的财产也属于共有财产。
第六点双方取得的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还有养老金等也是共有财产。
结语
离婚时,对于没有分割的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和奖金、生产或经营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和财产、其他特殊渠道收益以及公积金、住房补贴和养老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