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追讨债务只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准备好案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等,提起诉讼的法院是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即可。提起诉讼要符合原告应当与本案具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等法定起诉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追讨债务起诉需要注意什么
追讨债务起诉需要注意什么可以参照下列内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二、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增加偿还系数。三、选择管辖法院: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四、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个人债务追讨诉讼注意哪些问题
个人债务追讨诉讼注意的问题: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3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证据的收集:就你手上目前的证据来看证明力还不够.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短信中也没具体讲明数额,因此证据方面有待更全面的收集。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当中,债务追讨的有效期一般为3年,但有特殊诉讼时效规定的则适用特殊的规定。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一般要看当事人是否约定了具体的还债期限。
个人债务追讨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3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诉的法院: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证据的收集:主要是要有证明债务的证据。4、如果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被告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债主追讨欠款起诉需要注意什么
以诉讼的方式追讨欠款需要债权人满足起诉条件,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对方偿还借款,债权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后,法院审查之后予以立案受理并通知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公司债务追讨的问题
追讨公司债务的方式:债权人首先可以与公司债务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诉讼解决。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该内容由 陈春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