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同居关系,因此不属于离婚,属于解除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之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搭友亏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知神的子女,适用本法关告塌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