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委托办理产权属于民事行为,公证不是必须要件,但是为了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可以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规定》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