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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拖延案件一直不处理,怎么办

2023-10-0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1、因为涉及法院的相关人员,首先可以申请回避,当然这一做法起到效果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2、不管审判结果是如何的不公,都得尽快结案,因为这份判决书是你进行下一步权利救济的前提。民事诉讼是有期间的,法定期间一般是六个月,如果法官恶意地拖延时间,超过法定期间,那么你也可以法官滥用职权和拖延办案,贻误工作为由向其上级反映。
如果整个法院都为此包庇,那么向上一级法院反映,只要上级法院重视的后果是对于此法院是不容忽视的。这一做法要注意的是,关于期间的耽误的原因,法官很可能说是当事人的原因,所以你们在诉讼中例如证据的提交等等要积极。
3、在法院作出判决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或向检察院申请其介入审活动中。
4、如果一切合法的途径都不行的话,可以使用当前流行也是作为法治社会最无奈的方法,寻求新闻媒体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十六条 法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
(二)隐瞒、伪造、变造、故意损毁证据、案件材料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审判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四)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办理案件的;
(五)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
(七)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八)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利益输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
(九)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十)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法官的处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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