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卡绑定的银行卡注销后,可注销原先的社会保险卡,再重新办理社会保险卡进行新的银行卡绑定。注销社会保险卡的方法如下:要注销原来办理的社会保障卡,您可持身份证到制卡银行申请注销。社会保障卡注销后对你在当地以征地农转非形式缴纳的5年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影响。如果以后异地工作,以后可将异地工作期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当地市社会保险局与当地缴纳的5年合并。根据社会保障卡的管理规定,每位居民只能办理一张社会保障卡。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持卡人(或法定代理人、监护人、配偶子女等亲属)申请社会保障卡注销时,应先向发卡地或已办理社会保险卡参保地转移后的人社部门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障卡应用注销,再到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扩展资料:社会保险卡绑定的银行卡丢失处理如果用户需要变更代理银行的银行卡,应当先到原社会保险卡发卡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并将原社会保险卡个人金融账户的余额提现,原社会保险卡由发卡银行回收并销毁。最后到新选择的代理银行办理申领手续,原社会保险卡医保账户的余额待新社会保险卡账户建立后,自动转入新社会保险卡。这里要注意,部分地区只支持银行卡挂失重新补办,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以经办部门的通知为准。为了不影响社会保险卡正常使用,持卡人应自社会保险卡有效期满前30日内,携带户口本、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身份证及复印件,及时到社会保险卡经办机构服务网点申请换领。根据社会保险卡管理规定,捆绑社会保险卡的银行卡若遗失可以变更银行账户。若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通了网上业务经办的,可登陆成都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 ,在个人网上业务经办中注册后,进行变更银行账户。若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业务经办的,可持身份证、社会保险卡以及原银行代扣协议和新银行卡到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签订银行代扣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员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