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中,小指残缺通常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和场所内的意外伤害、职业病、工作相关的意外伤害等。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伤残评定后享受相应待遇。十级伤残标准包括中度毁容、面部瘢痕、全身瘢痕等。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应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赔偿按照标准执行。
法律分析
一、如果小指残缺了工伤鉴定会是几级?
一般是十级伤残,具体需要以工伤认定部门鉴定的结果为准。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法条:
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10级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1250p2,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在对于工伤进行认定完毕之后确实是属于工作性的伤害之后就需要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的,具体的伤残等级如何来进行鉴定以及鉴定的结论是怎么样的,应当是根据司法鉴定的结果为准的,然后就是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赔偿即可。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小指残缺的工伤鉴定一般为十级伤残。具体的伤残等级需要以工伤认定部门的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对于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应以司法鉴定为准,以确保合理的赔偿和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