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应依法追缴或退赔,不予理会附带民事诉讼。如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受理。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上缴国库,移送公、检、法三机关的原因。
法律分析
1、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理。
2、如是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3、审结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财政部门上缴国库。公、检、法三机关之所以对移送。
拓展延伸
集资诈骗案的受害者赔偿机制研究
《集资诈骗案的受害者赔偿机制研究》是针对集资诈骗案中受害者赔偿问题展开的研究。集资诈骗案的发生给受害者造成了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失,因此建立一个健全的赔偿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本研究旨在探讨如何确保受害者能够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通过对现有法律法规、案例和相关研究的综合分析,可以了解到当前赔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进一步研究将围绕赔偿标准、赔偿程序、赔偿主体等方面展开,以期为完善集资诈骗案的受害者赔偿机制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结语
通过对《集资诈骗案的受害者赔偿机制研究》的深入探讨,我们发现建立一个健全的赔偿机制对于受害者来说至关重要。在现行法律法规、案例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认识到当前赔偿机制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因此,进一步研究将着重关注赔偿标准、赔偿程序、赔偿主体等方面,以期为完善集资诈骗案的受害者赔偿机制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同时,我们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行为得到追缴或责令退赔,并将赃款赃物上缴国库,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往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