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后六个月会开庭审判。开庭审判会结合案件来进行审理,取保也是有时间限制的,最长的时间是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十二个月不处理案件就会自动的撤销取保。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