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时,应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消费品。免税货物除外,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法律分析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货物运输服务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其他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专用发票开具所需的条件有哪些?
专用发票开具所需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纳税人资格:必须是具备纳税人资格的单位或个人;2.合规性: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合规经营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3.发票使用情况: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发票,未发生违规使用行为;4.税务登记:纳税人必须完成税务登记并获得相应的税务登记证;5.开票软件和设备:纳税人需要配备合格的开票软件和设备;6.开具申请: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开具专用发票的申请并获得批准;7.其他特定条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地区的不同,可能存在一些特定的开具条件。请注意,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新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纳税人在提供货物运输服务时应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其他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则不得使用该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在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等消费品时也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用发票需要满足纳税人资格、合规性、发票使用情况、税务登记、开票软件和设备等条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获取最新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一百零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指定扣缴义务人的情形,包括:
(一)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
(二)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三)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
前款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法施行前颁布的税收法律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本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二章 税务管理 第二节 帐簿、凭证管理 第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