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如下:
(一)自始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有效合同
自始不能履行合同债务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合同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合同债务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此外,若违约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违约人依法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二)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债务全部不能履行
债务人应免除实际履行责任,但应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三)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债务一时不能履行
待不能原因清除以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但此时履行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四)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
债务人可解除不能履行部分的实际履行责任,对能履行的部分仍应继续履行,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若部分履行不能致使债权人订约目的不能实现,债权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五)若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债务的事由而致合同债务不能履行,债务人的法律后果分别表现为:
1、解除原合同债务的实行履行责任。因合同债务一时不能履行,合同债务人在不能障碍消除前不负履行迟延责任;
2、遇有合同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形时,债务人有及时通知对方的义务,并有在合同债务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
3、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的民事合同的签订数量是逐年增长的,此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民事合同的纠纷的时候,是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此时也是为了保护市场的秩序。
一、合同履行不能的认定标准
对于合同履行不能的认定标准一般是要看原因的,如标的物已经消失,有的标的物虽然在生活中存在,但因为法律的原因而不能进行交付。而对于履行不能的具体认定,应该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即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知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而履行不能一般也是合同解除的法定要件,当事人可以进行合同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