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诉离婚撤诉第二次判离的情况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只有满足法律规定中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才能判决准予离婚,否则,不能判决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判离,第二次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判离需要视情况而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并且具有以下情形的会判离:(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第二次又没判离,第三次起诉要多久?
当事人第三次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判决准予离婚,且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需要六个月的时间,判决生效之后才能离,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且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新理由或新事实,必须在第二次判决后六个月后才能第三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分居一年后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
第二次起诉主张离婚的,若经调解无效,且认定存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情形的,法院就会判离,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则不会判离。因此法院是否会判离,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而不是看第几次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吗
具体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六个月以后可以起诉,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离婚的成功率就高,但不等于一定能离婚。需要法院审理后判决确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离婚证据,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第二次没有证据如何能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叛离的可能性就很小。除非有证据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该内容由 王文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