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保证书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需要经查实,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电子数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勘验笔录等材料,经查证属实,且不损害其他人合法权益的,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