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以前写的保证书是在夫妻双方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由保证方书写,正文写明事情的的由来和保证的具体内容,内容要实际、具体、实事求是,落款写保证书一方签名并写明日期有法律效力。如果保证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自愿达成,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的,且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没有限制人身权的不合法的约定的,则保证书在离婚后就是有效的,反之保证书则是无效的。
离婚以前写的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2、协议内容以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