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第二次起诉不一定能判离。离婚第二次起诉的判决结果,还是要看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六个月以后再起诉的,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离婚的成功率就高,但不等于一定能离婚。需要法院审理后判决确定。所以第二次起诉离婚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新的离婚证据,法院才会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的情况有: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2、离婚起诉书中的起诉理由不充分;
3、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也无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4、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坚决要求离婚;
5、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
离婚后上诉可以吗?
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凡是经法庭调解的离婚不能再上诉,一审的调解协议或调解书发生效力后,当事人不得上诉。若不是法院调解,离婚案件作为一般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基层法院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天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