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对于参保的职工,在办理死亡退保手续时,不针对个人,必须由其家属到原单位说明情况后,由单位相关人员携带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申报登记科来办理,并填写终止社保关系表。如果职工医保账户里剩有钱,会在审核通过后,于次月返还给原单位,由其单位转交给家属。其相应的抚恤金和丧葬费也会直接打到其原来的养老保险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