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金额的确定,只能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一般参考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考虑到受害者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这可以从结婚时间等方面来区分,例如,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精神损害更严重,如果刚结婚,双方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很短,这种情况可能更轻。但根据期限判断只是相对的,必要时医学专家应确定赔偿金额的严重程度。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较轻,赔偿金额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较重的,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金额。
3、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具体情节。综合考虑过错方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况,方式越差,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越大,赔偿金额的确定应相对较高。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经济状况良好,可以判断更多,未来可以执行;如果过错方本身经济状况太差,未来未来无法执行,判决没有实质性意义,既要弥补无过错方的损失,又要考虑过错方的实际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