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股东行使知情权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股东可以查阅复制董事会会议决议和监事会会议决议,不允许查阅这两届会议的会议记录;
2、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即如果公司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但必须说明理由,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