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的权利如下: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依法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4、股东知情权;
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特定情形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要怎样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可以如下处理:
1、在表决的时候可以投反对票;
2、决议的结果仍然以最后的投票情况决定;
3、如果最终的投票结果通过了,那么决议内容合理合法且不涉及到他人的,直接由公司董事长、经理或者法定代表人去办理相关事宜即可。
一、股东变更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股东会决议;
6、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股东的权利:
1、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
2、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索赔权;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5、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6、强制解散公司的请求权;
7、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总之,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投反对票或弃权。如果最后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多数的表决权通过决议的,则通过的决议对该股东产生法律效力。股东变更需要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股东大会成立流程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如下: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3、公司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多数以上通过。5、形成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三、股权冻结是否是冻结了股东所有权利?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股权冻结后,股东禁止行使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提取股息红利等权利,但是诸如股东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知情权以及股东(大)会的召集权等权利是否应被限制而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