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工商局查到卖高仿产品,工商局叫当事人去工商局处理,如果不去会有什么后果?高仿品本身就是侵犯其他品牌厂家的产品,所以生产商违法。为您介绍详细的规定:销售商如果明知是假冒伪劣的产品而予以销售的,也是违法行为 。被工商局查处,如果不去,也是不会影响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如果行政处罚经过履行时间还未履行,行政机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行政处罚中如果有罚款的处罚,超过履行期,会加收滞纳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上就是律师对您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以上解答对您问题的解决有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