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罪的刑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教唆行为未造成危害结果可从轻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决定处罚轻重;教唆未满18岁的人犯罪应从重处罚以保护青少年;若被教唆的人未实施犯罪,教唆犯可从轻处罚。
法律分析
教唆他人犯罪会判多少年刑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的。;被教唆的人虽然实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质与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质完全不同。在上述情况下,教唆行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故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
1、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坏人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坏人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称为教唆未遂。因为被教唆的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教唆犯所预期的教唆结果没有发生。这在主观上表现为教唆没有得逞,在客观上表现为教唆犯的犯罪构成要件还不完全齐备。而且,教唆犯之所以没有得逞,是由于教唆犯意志以外的原因。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教唆犯完全符合我国刑法中犯罪未遂的特征,应视为教唆未遂。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的确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教唆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可以对教唆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以及被教唆者的年龄都会影响刑罚的程度。同时,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实施被教唆的罪行,对于教唆犯可以视为教唆未遂,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些原则都是为了保护青少年、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