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老公不抚养孩子,夫妻双方需要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夫妻双方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也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月按年支付。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孩子在两岁以前,应为母亲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律分析
一、结婚后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这是属于家庭内部矛盾,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如果离婚,男方不出抚养费,那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的。
1、如果一方未尽到家庭义务的,可以起诉离婚。
2、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归你,并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
3、可以起诉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或者按月按年支付。
4、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没法律上的依据。
5、如果你提供给法院的证据孩子的“出生证”上写明父亲是他,他不承认,他要举证证明,申请亲子鉴定是由他申请。
二、法律依据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条有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而言,孩子在两岁以前,应为母亲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其实在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姻期间,一方不能抚养孩子的情况做出相应的惩罚,也就是说在法律上认为这个情况是家庭矛盾,是可以自行协商的,当然如果没效果,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结语
婚姻期间,如果丈夫不抚养孩子,夫妻双方应自行协商或寻求法律支持。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如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同时,《民法典》也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