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但若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中止探望;探望方式和时间应当由当事人协议,如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赵亚男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