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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医院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

一、医院住院部实施24小时出入管控,原则上禁止探视,鼓励亲友采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

二、若病情允许原则上不留陪护,必须陪护时需要向科室主任和护士长申请, 通过核酸检测排查后,可安排 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

三、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凭陪护证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出院区。

四、在陪护期间,陪护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不得随意离开病区。

五、请主动配合体温监测、流行病学筛查及信息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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