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动者加班的标准是:在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后安排的工作;标准工时为日工作时间8小时,周工作时间40小时。
一、法定工作时间每周多少小时
法定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4小时。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特点而不能实行上述工时制度的企业,经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工资报酬的情形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工作时间超长处理方式如下:
1、工作时间超时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正常的工作时间来安排工作或者依法向其支付加班费;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或者起诉的方式来处理。
总而言之,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一般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综合计时制工作规定
关于综合计时制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者的平均工作时间和法定标准中的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从事第三级以上(含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工作的职工,每日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1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其他。
三、劳动法劳动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对劳动时间的规定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定工作时间,一般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150%*日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200%×日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300%*日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