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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纠纷

1、侵权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起侵权之诉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住所地

业主作为被告的,业主的住所地既有在物业所在地,又有在物业所在地之外的,并非业主购置了物业,物业所在地就是其住所地,因此,不能简单地认为物业所在地就是被告住所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住所地是指其主要营业地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而并非是实施物业管理的所在地,但由于物业管理合同是在物业所在地实施物业管理,因此,物业所在地应认为是合同履行地。

(二)合同纠纷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1、因物业管理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可以协议确定受诉法院

(三)既侵权又违约的

1、当事人一方违反物业管理合同约定造成另一方损害,发生违约与侵权竞合的,另一方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由法院根据诉讼性质依法确定管辖。

2、不归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物业管理纠纷虽是因不动产的管理引起的纠纷,但其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来简单介绍了物业纠纷的处理办法,物业纠纷的管辖范围,小区管理中的物业纠纷也是越来越多,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的服务,物业公司收取不合理的物业费用等等问题经常出现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些问题的时候,首先要冷静的对待问题,双方能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的话再寻求法律的帮助。

一、不属于专属管辖时的约定管辖

若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或支付违约金,该情形并不属于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的范畴,此时,这种情况就不适用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纠纷确定管辖法院的规定,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若当事人存在约定管辖的,应当适用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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