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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后,有限公司是否需偿还债务?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法律分析:一、破产申请后,有限公司是否需偿还债务?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还债。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二、债务人破产之后还需要偿还债务吗?

在申请破产还要还债。

破产后,破产财产按以下顺序清偿债务: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更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人员的费用。

2、共同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和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残疾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一项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缴的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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