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内容如下:
拥有中级职称,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连续缴纳一年的社保,同时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全日制本科,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连续缴纳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士,只要求年龄在四十五周岁以下,没有社保及居住证的要求。
对于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要求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连续缴纳一周年的社会保险,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副高职称,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五十五周岁以下,有一个月的社保到账记录,并没有居住一年的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