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离职后,其档案可以转移到党的的人才市场。劳动部门等可以托管档案的部门。如果劳动者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也可以将档案转移至新的工作单位。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
《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 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 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