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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报工伤怎么个流程

2023-10-31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证明,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工伤鉴定是不是伤好了之后才能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医治康复,也就是伤好了以后去做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属于下列情况的,还需要提供证明材料(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提交单位作息时间表、用人单位至居住地上下班路线图,以及公安机关等法定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有效证明。(2)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派工单、出差单等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其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的交通事故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文书;其他意外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3)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需提交工作时间表、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4)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工作职责或职务证明,以及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等。(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需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记录、公安机关的死亡证明。(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7)因公、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协议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8)属派遣和借调人员,提交双方用人单位的协议书、实际用人单位对事故的调查材料,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9)代理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代理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有效证明。(10)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能够证明情况的材料。提交材料注意事项:1、提交的复印件、证明材料等应使用a4规格的纸张,复印件需另带原件以供核对。2、职工无劳动、聘用合同和其他事实劳动、人事关系有效证明的,应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科)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工伤认定办理时限:申请人按要求提供全部材料,受理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材料和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在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在20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因工致残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

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5、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

(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

(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

(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

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一般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后,用人单位就需要及时的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申报,否则的话可能会影响日后工伤的认定。如果大家对于这工伤申报或工伤认定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律师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和了解。

三、申请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工伤需要的材料有:1、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者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3、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4、证人证言,提供至少两人以上在旁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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