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生产假药罪的量刑标准依据《刑法》第141条,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其他严重情节,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假药定义及危害程度由药品监管部门鉴定,相关情节可咨询律师进行合法界定。
法律分析
一、中国对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九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第十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假药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该犯罪行为对国家公共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分割,相关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判决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
结语
生产、销售假药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根据《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对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来决定的。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不含有效成份、适应症超出范围等情况都会被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对于该犯罪行为的判决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有疑问可寻求律师的法律咨询和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