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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还可以继续履行吗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是不需要继续履行的,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终止,合同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中死亡了当事人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理论上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终止,或者不将一方当事人死亡约定为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并且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权利义务还继续存在。但是实践中一般都会终止合同或者由继承人继续履行,如赠与合同。

二、合同到期和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期满合同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

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转移给第三人。

三、成立未生效的合同如何解除

成立未生效的合同解除只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即可。根据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的方式来终止该类型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即使附有生效条件所约定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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