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换领驾驶证时,必须收回旧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驾驶证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内,向机动车驾驶证签发地车管所申请换发。在机动车驾驶证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计分周期未满12分的,基于良好表现的车主可以发放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