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拒绝律师的会面请求,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同时需要确保不影响自己的案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告可以委托辩护人,也可以自行辩护。辩护人有权与被告会见,被告有权拒绝不必要的会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进行诉讼行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人有权与当事人会见,当事人有权拒绝不必要的会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有权与当事人会见,当事人有权拒绝不必要的会见。但是,律师有权了解案件情况,并根据案件情况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综上所述,被告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拒绝律师的会面请求,但需要确保不影响自己的案件。同时,律师依然有权了解案件情况,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