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告方有权利要求律师会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权在侦查和审判阶段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会见被代理人。被告人在被拘留、逮捕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或者工作单位,也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的人的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会见被代理人。除非律师会见可能妨碍侦查或者审判活动的进行,否则律师会见的要求应当得到允许。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人有权在侦查和审判阶段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会见被代理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拘留、逮捕的人有权在24小时内通知其家属或者工作单位。被拘留、逮捕的人的辩护人应当被通知,除非律师会见可能妨碍侦查或者审判活动的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除非律师会见可能妨碍侦查或者审判活动的进行,否则律师会见的要求应当得到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