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停车,如无罚单,可口头警告并驶离,无罚款处罚。罚款需在15天内缴纳,可当场收缴罚款。如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分析
违章停车,没有罚单,是没有处罚的,这是执行现场违章停车处罚。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延伸
违停行为的处罚及应对措施
违停行为是指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的区域或者违反停车规定的行为。对于违停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常会进行处罚。处罚形式包括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具体的处罚标准和程序会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为了避免违停行为的发生,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应对措施。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违停行为的认识和意识。其次,要加强执法力度,增加巡逻频次,严厉打击违停行为。同时,可以增加合法停车位的数量,提供更多便利的停车设施,以减少人们违停的动机。此外,也可以通过科技手段,如智能停车系统等,提升停车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通过综合施策,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罚违停行为,并促使公众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维护交通秩序和安全。
结语
违停行为需依法处罚,包括罚款、扣分等措施。为避免此类行为,需加强宣传教育、执法力度,并提供更多合法停车位。科技手段如智能停车系统可提升管理效率。我们应综合施策,惩治违停行为,培养良好停车习惯,维护交通秩序与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六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