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流转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决定流转事项,并达成共识。2、审查:在双方达成共同的意见之后,转出方提出申请,有当地小组长、村、镇经营管理站对双方的情况进行审查。3、签订合同:在符合流转条件的情况下,由镇农村经营管理站指导双方签订正规的流转合同。4、备案:要向村(社区)、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进行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六条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