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商品房成危房处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危房,应按危险程度、影响范围,根据具体条件,分别轻、租赁合同纠纷重、缓、急,安排修建计划;
2、对危险点,应结合索赔权维修。及时排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的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险情以外。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第五条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