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条件时,依法应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的特征:
1、违约责任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产生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的内容可以由当事人依法预先约定;
3、违约责任原则上具有相对性;
4、违约责任是一种具有补偿性的财产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严格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债务人对其违约行为,无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便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债务人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一、甲因乙的原因对丙违约,谁应向丙承担责任呢
甲因乙的原因对丙违约,甲应向丙承担责任。
合同具有相对性,当甲违约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丙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向乙追偿。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施工违约合同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4、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律的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