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法院继承确权诉讼要什么程序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二、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房计划批文;
(2)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通知书;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6)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证明;
(7)房屋坐落平面图;
(8)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9)房屋分户平面图;
(10)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2、个人应提交下列资料:
(1)土地使用权证或合法用地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
(4)房屋坐落平面图;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提交的资料
1、法入购买商品房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原件);
(2)购房发票(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5)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8)营业执照复印件;
(9)法人登记证;
(10)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房屋移交协议。
2、个人购买商品房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1)购房合同(正本原件);
(2)购房发票(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5)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6)房屋平面图;
(7)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8)身份证复印件;
(9)房屋移交协议。
3、持《房屋所有权证》买卖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共有产权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2)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3)房屋买卖合同;
(4)房屋移交协议;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个人出具身份复印件;单位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卖方为单位的应附加以下材料:国有企业出具国资局证明或上级主管部门批示;集体企业出具职代会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等出具董事会章程及董事会决议;
(8)单位购买私房,须提交市或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证明。
4、赠与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赠与公证书;
(3)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印件。
5、继承登记应提交下列资料:()房屋所有权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评估资质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
(5)房屋产权登记申请审批书;
(6)需要代办的,出具公证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