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居民未经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农村土地新修建的房屋;此类房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2、房屋的宅基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建,此类房屋仅确权合理登记范围的宅基地面积,多余的宅基地原则上交予农民朋友继续使用,待房屋翻新、重建时将收回多余宅基地。
3、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和第七十三条就明确规定:禁止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农村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将拆除土地上的建筑设施。
4、擅自在耕地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的住宅,目前国家正在大力保护农村的耕地,想要在耕地上修建房屋,必须要获得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而且国家明令禁止基本农田保护区修建房屋,所以此种情况其房屋也不能够确权登记。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确权也要符合国家的标准才能实施,不仅是针对于房屋的面积上,而且在宅基地上面也是需要获得认可,才能真正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当地的村委会,如果存在非法的修建,那么是会承担法律责任的。
一、关于农村盖房新政策
(1)建房选址规范:随着“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国家对农村土地正在进行清理整治和规范使用,尤其是在“统一规划建房”政策提出之后;
各地农村都纷纷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了合理有效的划分,而农民朋友在建房过程中,一定要选址在当地的建房区域之内,不得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修建房屋,否则将不能够修建房屋。
(2)遵循建房审批流程:在农村的建房过程中,国家明确提出农民建房要满足“先审批后建房”的原则,也就是说无论是已经拥有宅基地;
还是未拥有宅基地的农民都需要经过建房审批,经过相关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够进行房屋的修建,否则将属于违规违法建房,而对于未经审批的违规违法建房,将会进行拆除、罚款等处理。
(3)遵循宅基地面积规定:国家对于农村建房的占地面积(即宅基地面积)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在之前的建房过程中许多农民朋友都存在超占、多占宅基地等行为,而随着宅基地确权登记之后;
国家在《土地管理法》中明确提出“一户一宅”原则,即一户只能够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面积必须要在当地规定的标准之内,如果存在一户多宅或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行为也将不能够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