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的流程。房屋确权必须是房屋的所有者,也就是户主。农村宅基地是以家庭户为单位分配的,每个家庭成员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宅基地登记时,只要登记的是家庭中的集体成员,就可以共享该家庭宅基地的使用权。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法律分析
房屋确权必须是房屋的所有者,也就是户主。农村宅基地是以家庭户为单位分配的,其本质是集体土地,每个家庭成员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在宅基地登记时,只要登记的是家庭中的集体成员,就可以共享该家庭宅基地的使用权。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唯一完全的物权。
同时,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结语
房屋确权是保障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重要措施,也是房地产权属登记、权属变更、转让、评估、抵押、中介服务等的产权、产籍的管理的法定依据。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放流程包括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登记注册和颁发土地证等步骤。其中,申报是每个家庭成员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权属调查是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审核与公告是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就可以进行登记注册和颁发土地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