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得癌症不能被单位辞退或胁迫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3种,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提前通知、违法行为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行为,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没有经济补偿。公平合理地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是必要的,否则可以向劳动局申请维权。
法律分析
一、如果员工得癌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如果员工得癌症单位是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或者是胁迫签署解除劳动合同书的。单位与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时必须要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不得有欺瞒或者胁迫的情况存在,否则即使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不生效,否则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协助解决,依法维权。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员工得癌症不能成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必须公平合理,不得欺瞒或胁迫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13种情形,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强调的是,在没有违法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享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九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四条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