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下称地方组织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拥有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