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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注意“保险责任期间”

2023-11-24 来源:个人技术集锦

9月12日,刘先生购买了一辆二手奥拓,取车后便直接驾车前往保险公司办理车险,包括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及不计免赔。在完成缴费后,保险公司当场签发了保单。

傍晚,在开车回家的途中,刘先生误闯红灯并撞上一辆斜向开出的普桑,经交警事故勘查认定,刘先生对这起两车相撞事故负全部责任。想到刚刚办理的车险,刘先生好歹算是心定。但保险公司却拒绝了刘先生提交的理赔申请。

对于保险公司事故发生时尚不在车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内的拒赔解释,刘先生很是不解———明明缴费完毕,保单也拿到了,就应该生效了,怎么出了事故还不能理赔呢?

事实上,保险公司拒赔认定书中提到的保险责任期间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是指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期间,即从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开始到终止。通俗地讲,只有在这个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承担理赔责任。

太平洋产险客服人员给出的解释是,车险中保险责任期间一般都是以保单生效日作为保险责任期间的开始,而不是以缴纳保费的时间作为开始。以刘先生的情况为例,他在12日下午完成投保手续并得到保单,但保单生效日是从13日零时开始,而二车事故发生于12日傍晚,因此不在保险责任期间内。平安财险的客服人员表示,车险和其他财产险都没有即时生效的概念,一般当天办理完手续,保险责任正式生效要到第二天零时。即便客户提出申请,保险公司一般不予变更。因此,在这几个小时的保障真空期,客户更要谨慎避免出险。

除了车险之外,健康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同样值得关注。因为健康险还有一个特定条款,称为观察期或者免责期,只有在这段时间后的出险,保险公司才承担理赔责任,这使得保险期间与保险责任期间有了更大的时间差。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产品专项经理顾海建表示,目前市场上不同的健康险产品的观察期规定是不同的,如泰康人寿的重疾险一般观察期为180天,医疗险一般观察期为90天。

专家指出,保险合同的签发并不等同于保险责任的开始,哪些是一致的,哪些又是不一致的,要根据不同的险种进行区分。保险责任期间作为客户投保时重要的参考因素,更应做到明确知晓,以避免在保险责任真空期间出险而导致无法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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